据了解,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,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,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。
商水县张庄镇南陵村种粮大户邱守先流转了约2000亩地,用于种植小麦、玉米、大豆等。“我们的补贴资金是按照每亩地19元多的标准发放的,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。而且不用自己操心,快发补贴时,乡政府和村里会直接打电话通知我们。”
据介绍,今年6月份,邱守先把收到的近4万元的补贴资金用于购买化肥等,缓解了因农资上涨带来的资金压力。
河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补贴依据为水稻、小麦、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,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,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。
该负责人表示,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,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。对于骗取、套取、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,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本次补贴发放进度通过“一卡通”系统实施监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