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风险监测
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,增强忧患意识,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生产工作,要从工作思路、制度措施、支撑保障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,防范化解农药使用安全隐患。各地植保机构要主动汇报,争取支持,与执法大队联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,深入农药经营门店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、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等,全方位排查风险点,按照《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》标准督促落实。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妥善应对,及时研究解决。
二、加强技术培训,强化安全用药
各地要按照我站下发的《2022年科学安全用药系列培训实施方案》(鄂植总办发〔2022〕6号)的要求,联合有关行业联盟、协会、企业等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,切实提高农药施用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培训,线下培训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组织农药企业进村入户、田间地头开展培训。培训重点为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、农作物病虫草害识别、农药科学选配、施药机具合理选用、施药人员安全防护、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。
三、加强风险提示,强化技术储备
各地要借助广播、电视、微信和短信等媒介平台,第一时间将病虫情报等预警信息发送至有关机构、企业和农业生产者。要结合新农药、新药械、新技术试验示范成果,推荐使用高效、低毒、低风险的药剂品种,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。要选用高效施药器械,推进统防统治,提高农药利用率与防效。要集成绿色防控技术模式,推行适期用药、轮换用药、安全间隔期用药,延缓抗药性发生发展。
四、加强调研指导,强化信息报送
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病虫监测、农资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,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农药使用“安全大检查”活动,并及时报送农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药害、人畜中毒等安全事故。我站也将结合病虫防控督导工作开展调研指导。
请各县市区将农药使用“安全大检查”活动统计表按期报送至市州,市州汇总之后,于4月25日和10月20日前将农药使用“安全大检查”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报送我站药械科。